不同于工信部等相關部委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中的小型微型企業,也不同于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以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凡是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營業稅納稅人季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不管企業大小,不分企業單位或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只要單位或個人某月“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為季營業額9萬元),按規定就可享受免征該月(季)應納的營業稅。